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廳[2016]6号)、《關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查登記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9〕2号),現就2020-2021學年度學生家庭普查登記工作的相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普查對象
全體在校學生。
二、普查時間
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
三、普查程序
1.告知普查。二級學院提前告知全院學生或監護人普查登記工作,僅大一新生填寫《普查确認書》(見附件1)。
2.分類登記。對全院學生進行普查,屬于《普查确認書》第一種情況的學生隻需統計人數;屬于第二種情況的學生應進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程序; 屬于第三種情況的學生,填寫《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查登記表》(附件2),并進入困難生認定程序。
3.彙總統計。二級學院彙總後填寫《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查登記情況統計表》(附件3)。
附件:
1.《普查确認書》
2.《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查登記表》
3.《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記情況統計表》
聯系人:鄭夢鴿
聯系電話:010-80206939
學生處
2021年8月30日